解聘后偿补金如何给
在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员中,若是在1995年12月31日以前与单位签定或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固定制职工和从社会上录用的合同制职工,1995年12月31日将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愿与其续订合同的,可按规定享受经济补偿。
那样,补偿金到底可以拿多少?这要看职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单位便应支付等于本人1个月薪资收入的补偿金,但一般低于12个月;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支付。
劳动保障部门还对月薪资收入作了具体讲解:它是按该职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实得薪资性收入计算出来的。假如算下来月薪资收入低于本市规定的职工最低薪资标准,则按本市职工最低薪资标准支付。
但,也有的职员的月薪资收入是很难准确计算出来的,比如有的单位与职工使用承包经营方法,每月上缴肯定成本后,其余全部归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经济补偿金。假如协商不成,则应按同期该单位职工的平均月薪资收入计算。假如连这个单位的职工平均月薪资收入也算不清,那就应该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月薪资收入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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